名词短语中形容词的顺序

在名词短语中,若有两个以上的形容词单词出现,就会产生顺序的问题。这是英语写作要先克服的问题。例如:

限定词

形容词

名词

词意

three

big red

apples

三个又大又红的苹果

首先来理清一个观念: big 和 red 是两个形容词单词,不是一个形容词语,因为这两个词分别独立来形容apples。然后来谈谈顺序的问题。一般的语法书上在此只是列出一些大小、形状、颜色等等的顺序要求学生背下来。其实形容词的顺序不必背,而有一定的道理可循。在 attributive adjectives 之间,愈是表达名词属性的形容词愈要靠近名词。亦即,愈是不可变的、客观的特质愈要靠近名词。反之,愈是可变的、临时的、主观的因素则愈要放得远离名词。研究下面这个例子:

The murderer left behind a bloody old black Italian leather glove. (凶手去下一只沾血、老旧、黑色、意大利制的皮手套。)

leather 放得最近 glove ,因为 leather 是内容, glove 是形式。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的。就算手套剪碎了,皮革材料还在里面。表示产地的 Italian 也是属于不可变的因素。而且,an Italian glove (意大利手套)有相当强的表示属性的功能——告诉别人这是哪一种手套。至于说颜色 black ,在皮革染上黑色之后就不会变了。old 这个字则是手套制成之后由新慢慢变旧。至于 bloody,原先没有沾血,行凶时沾上。只要拿去洗,随时可以变干净,旧则不能再变新了。所以, bloody 这个形容词和“手套”的属性最无关,也是最可变的修饰语,就要放在这一堆 attributive adjectives 的最前面。再看一个例子:

He's wearing a handsome old brown U.S. Air Force leather flying jacket. (他穿一件帅气、陈旧、褐色、美国空军的皮质飞行夹克。)

这个例子提供读者依据上述原则去揣摩一下。提示 handsome 是主观的字眼。夹克帅不帅,见仁见智,所以 handsome 是和 jacket 的属性最无关的字眼。而 flying jacket 一定要放在一起才能表示“飞行夹克”,所以 flying 是表示这种夹克属性最强的字眼,要放得最接近。

Last updated